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一批检察官法官
编辑:扬州新闻发布时间:2016-11-21
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城 实习生 陈蕾 高甜甜)7月28日,经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法任命了一批检察官法官。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提名,会议决定 免去刘汉强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艳(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汪海燕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姚红(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任命喻英辉(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任命邱敏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施何梅(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周琼(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友、郝虹(女)、吴边、李志涛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莉(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令钢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守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庆新、赵涌、姚汉华、解建厚、郭炳启、邓万杰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提名,会议决定 任命魏智平、唐惠敏(女)、龚文峰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丽(女)、阳光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刘江汉、蒋志刚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薇(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汪荣、刘惠(女)、何仁超、桂阳(女)、顾青海、牛瑶(女)、刘贝曦(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王亮、杨琳(女)、尹欣为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李建华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