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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 2013年来共评查案件13.7万件

    编辑:扬州新闻发布时间:2016-11-18

    荆楚网消息(记者 徐芳)9月13日,记者从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了解到,十八大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效促进自身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司法。2013年来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9446人、不起诉915人。深入开展案件评查,2013年以来共评查案件13.7万件。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介绍,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紧紧抓住检察权运行的重点环节,全面规范各项司法办案活动,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八项禁令”,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通过加强对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措施的监督,严格落实审押分离制度,严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适用,规范扣押、冻结财物范围和程序等工作,规范强制措施的适用。通过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及程序衔接,规范办案协作配合。

    湖北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批捕、公诉工作,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2013年来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9446人、不起诉915人。

    为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机制,2012年起,全省检察机关设立案件管理机构,从案件流程、案件线索、涉案款物与案件评查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深入开展案件评查,2013年来共评查案件13.7万件。

    此外,湖北检察机关科学设置考评指标体系,2015年取消了涉及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等指标的15个考核项目。2013年以来,共组织人民监督员对861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2014年以来,依托案件信息公开专网和新媒体平台发布程序性信息15.8万余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000余条、法律文书3.7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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