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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2家庭采食野蘑菇中毒 食药监局提醒野菌勿食

    编辑:扬州新闻发布时间:2016-11-18

    (图片来自网络)

    荆楚网消息(记者冯梓晔 通讯员 段伟、沈君)近日,宜昌秭归水田坝镇的小董一家四口因食用野蘑菇中毒,小董和祖父母至今仍未脱离危险,而小董的曾祖母已不幸去世。

    躺着病床上的小董今年12岁,被医生诊断为多器官功能衰竭,因为病情严重,目前仍未脱离危险。6月11日,她和祖父母以及曾祖母一起,吃了当地山上采摘的野蘑菇而中了毒。

    6月17日,湖北省食药监督局发出食品安全提示,为了生命安全,市民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最近湖北宜昌、恩施接连发生2起家庭采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已致一人死亡。”据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食用有毒蘑菇中毒的临床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或者手指、脚趾、上肢和面部出现皮疹,继而出现休克、昏迷、抽风、全身出血、呼吸衰竭等症状。食用有毒蘑菇中毒后若不及时抢救,死亡率极高。

    湖北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食用。

    消费者在家食用或在外就餐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同时还应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省食药监局将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同时,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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