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检察院对“带病提名”的代表候选人说不!
编辑:扬州新闻发布时间:2016-11-18
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 通讯员田磊)“该代表候选人涉嫌行贿,建议取消代表候选人资格。”10月12日,记者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向洪山区民政局发出书面评价意见,建议取消一名存在行贿嫌疑的代表候选人的资格。
今年9月以来,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陆续收到各选举工作牵头组织单位发来的关于对洪山区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和意向人员进行评价的函,要求对上述人选开展综合评价。该院在对区民政局提供的新社会组织人士意向人员名单进行评价时发现一名涉嫌行贿人员名列其中,遂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就该候选人的个人守法情况发出书面评价意见,并建议取消此人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
据了解,换届工作开始以后,该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积极发挥惩防职务犯罪职能服务和保障地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武汉市检察院孙光骏检察长就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上报检查纠正换届选举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和查处干扰破坏换届选举案件情况的通知》的批示,确定一名院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专门负责,积极协调案管、反贪、预防、侦监、公诉等内设机构,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对相关人选一一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综合评价标准,重点审查代表候选人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现象,是否有受到刑事处罚、被剥夺政治权利、被立案调查等问题。对于对代表候选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等问题及时向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以保证代表队伍质量。
截至目前,该院已审查代表候选人700余名,发现“带病提名”代表候选人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