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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市民可举报冒黑烟车辆 逾期未改按日连续处罚

    编辑:扬州新闻发布时间:2016-11-21

    江岸区环保、公安交管部门对机动车排气进行环保抽测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凌辉 杨海垚)近日,在沿江大道二桥下和红旗渠路金色雅苑路口,江汉、江岸区环保、交管人员联合上路抽检冒黑烟车辆,现场检测的20余辆机动车尾气排放全部达标,仅一辆私家车未贴环保标识。

    为贯彻落实今年武汉市拥抱蓝天行动方案及“十个突出问题”整改中强化机动车污染监管的要求,武汉市环保部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采取路检、抽检和上路巡查等措施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严厉查处机动车冒黑烟等超标排放行为,并对群众投诉的冒黑烟车辆督促落实整改。一季度全市共查处黑烟机动车455台次,上门抽测847台次,上路检测车辆422台次,下达处罚文书162套,处理冒黑烟车辆投诉4件。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执法工作,严厉查处上路行驶机动车的尾气超标、冒黑烟等环保违法行为。欢迎和鼓励市民对冒黑烟车辆进行举报(环保投诉热线12369),对市民举报的冒黑烟现象将进行严厉查处。

    为便于查处,请市民举报时提供冒黑烟车辆的清晰图片或视频图像,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同时提醒广大车主,根据《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上路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物的机动车,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继续上路,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直至整改符合要求后停止。广大车主应该自觉加强车辆排气后处理装置的维护保养,主动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减少尾气排放,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车防中心负责人介绍,最近,对市民举报的4路公交车冒黑烟问题,已经责成武汉公交一公司完成了整改工作。15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与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岱家山公交停车场,对市民举报的冒黑烟公交车及现场停放其他公交车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尾气排放达标。

    武汉公交一公司第二分公司技术部负责人彭伟也表示, 4月初接到管理部门转来的市民举报4路车冒黑烟后,公交公司迅速将6辆4路车调回厂内检修,发现其中一辆车的油嘴被渣滓堵塞,检修人员及时进行了清理。同时,公司要求保修分公司和各营运分公司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加强驾驶员的操作指导,减少和杜绝公交车上路行驶冒黑烟现象。市环境监测中心对4路公交车排气装置整改情况进行环保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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